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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外卖必须有封签

发布时间:2026-06-02来源:洛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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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日起,《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规定》通过一系列硬性约束,对网络餐饮从资质审核、信息公示到配送包装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以前消费者点外卖,有时会遇到网店名字和实体店招牌对不上、公示的许可证地址与实际出餐点不一致等情况,有的甚至是根本没有实体店的“幽灵外卖”。《规定》的出台将堵住这一漏洞。按照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并按照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从事经营活动,且实际经营地址应当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保持一致。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并且商家要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门面、实际地址等信息。

《规定》还特别关注了“无堂食”外卖店。今后,外卖商家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让消费者点单前就知情。

收餐时,封签是否完好,将成为判断餐品是否被污染的关键。《规定》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饮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对商家而言,封签不再“可有可无”,而是必须执行的操作。对消费者而言,收餐时当面检查封签是否完整无损,是维权最直接、最有力的凭证。如果发现有破损或缺失,可拍照拒收并通过平台或12315投诉。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规定》实施为契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无实体店、证照不符、地址不实等违规行为;对未规范使用食安封签、未设置“无堂食”标识的商家责令其整改。同时,建立健全网络餐饮监测机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用最严格的监管守住外卖食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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