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洛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洛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内容涉及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其他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调整(包括新增、取消、延期等)的,由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公布本级政府、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附件:洛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
附 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事 项 | 承 办 单 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
1 | 《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市发展改革委 | 第一季度 |
2 | 洛阳市“十五五”专项规划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城市管理局 | 第四季度 |
3 | 《洛阳市主城区河道拦蓄工程修复改造Ⅱ期项目》 | 市水利局 | 第二季度 |
4 | 《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 | 市生态环境局 | 第二季度 |
5 | 《洛阳市美丽城市建设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第二季度 |
6 | 《洛阳市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管理办法》 | 市生态环境局 | 第三季度 |
7 | 《洛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 市体育局 | 第四季度 |
8 | 《洛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0)》 | 市住建局 | 第四季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