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360号
提案的答复
张红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提案》收悉。提案立足我市人口老龄化现实需求,系统梳理了国家试点经验、省级部署要求和本地基础优势,提出的5方面建议精准契合当前我市长护险制度建设的核心方向,充分体现了对民生保障工作的深入思考和责任担当,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河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我市已将长护险制度建设列为重大民生改革事项,严格对照省级“郑州、洛阳等四市先期实施”的部署要求,各项工作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一)组织保障已落地。成立由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长护险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专班(下设政策、经办、信息、财务、监管5个专项小组),拟制《洛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先职工、后居民”的分步实施路径,2026年全面启动覆盖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长护险制度,2027年延伸至未就业城乡居民。
(二)政策框架已基本成型。充分吸收开封试点“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完成基金测算,核心政策文稿正处于最后论证阶段,待省文件下发后即修改完善后并印发实施。
(三)现有基础已有效衔接。我市现有2229个各类养老服务机构、7个国家级养老试点基础,已提前纳入长护险服务供给体系规划,为制度落地提供硬件支撑。
二、针对提案建议的具体落实举措
(一)关于“提前培育服务供给资源”的建议。目前我们已联合民政部门启动两项工作:一是开展全市养老、医养结合机构底数摸排,提前开展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沟通,待制度实施后首批遴选优质机构纳入定点;二是对接人社、民政部门,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26年计划完成首批护理员专项培训,同步建立服务质量考核机制,提前补齐服务供给短板。
(二)关于“借鉴开封经验探索洛阳模式”的建议。我们已全面梳理开封市在筹资机制、失能评估、服务管理等方面的19项试点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优化调整:一是执行国家统一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拟组建由医保、卫健、民政等多部门参与的失能评定委员会,建立评估专家库,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估,首次评估费用由基金支付;二是待遇设计兼顾职工、居民两类群体,起步阶段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实行机构、居家、社区护理差异化支付,对居家护理予以倾斜。
(三)关于“构建多层次筹资机制”的建议。我市拟按照国家、省要求建立“个人+单位+政府+多元补充”的可持续筹资框架:职工群体单位、个人分别按基准费率0.15%缴纳,退休人员个人缴纳0.15%,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缴费;居民群体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按1:1比例承担,起步阶段费率暂按0.15%设置,5年内过渡至0.3%;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随监护人参保个人不缴费,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体由财政给予个人缴费全额或定额资助;同时探索企业补充缴费、公益捐赠等补充筹资渠道,推动长护险与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衔接。
(四)关于“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的建议。已构建医保部门牵头,卫健、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长护险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正在拟定中,后续将统一明确筹资、待遇、失能评估、服务包等核心标准,统筹推进政策制定、服务供给、基金监管等全流程工作,确保部门职责无缝衔接。
(五)关于“多维宣传引导”的建议。目前已启动宣传筹备工作。制度正式实施前,将通过官方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分批发布政策解读、护理服务科普内容;实施后将集中开展“长护险宣传月”活动,通过线下宣讲、护理技能展示、金牌护理员评选等形式,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同步做好舆情跟踪反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接下来我们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同时将动态跟踪制度运行情况,及时优化调整政策,切实把这项惠民实事办实办好。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