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287号
提案的答复
万玉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长护险”在洛阳落地 切实缓解22万失能人员家庭照护负担的提案》收悉。提案紧扣我市老龄化发展趋势,精准点出22万失能人员家庭的照护痛点,对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深表认同与感谢。结合我市长护险制度建设实际进展,现答复如下:
一、高位统筹,制度推进机制已全面建立
您的“加强顶层设计与组织保障”建议与我们工作部署高度契合。目前长护险已列为我市重大民生改革事项:一是已成立由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长护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策、经办、信息、财务、监管五个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制度设计、协调重大问题;二是已完成前期基线调查,精准摸排全市失能人员规模、照护需求、资金承受能力等核心数据,深入对标上海、成都、青岛等国家试点及省内先行城市经验,拟制《洛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先职工、后居民”的分步实施路径;三是紧盯省级部署推进,计划2026年底前正式印发核心政策文件,2026年率先启动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长护险制度,2027年逐步覆盖未就业城乡居民,确保制度稳妥落地。
二、夯基垒台,服务支撑体系正同步完善
针对您提出的“夯实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专业力量”建议,我们正同步推进配套机制建设:
(一)失能评估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联合民政、卫健部门制定本地评估流程规范,建立评估专家库,培育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首次评估费用拟由长护险基金承担,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二)服务供给体系。鼓励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申请长护险定点,支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落地,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提供上门护理、远程监测、应急呼叫等服务,将专业照护延伸至家庭场景。
三、审慎设计,资金监管机制持续健全
您提出的“强化资金保障与监管”建议为我们提供了重要思路,目前筹资与监管框架已基本成型:
(一)多元筹资机制。拟按照省级统一要求设置基准费率0.3%,起步阶段职工由用人单位、个人各承担0.15%,退休人员个人承担0.15%;未就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按1:1配比,初期按0.15%起步,5年内过渡至基准费率,同时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缴纳长护险费用。对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体给予个人缴费全额或定额资助,18岁以下未就业人员随监护人参保个人不缴费。
(二)全链条监管体系。拟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经办费用不超过筹资总额4%),搭建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构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大数据监控”监管机制,建立服务机构、护理人员信用评价体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好群众“照护救命钱”。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前我市长护险核心政策文稿已进入最后论证阶段,接下来我们将按节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加快出台实施细则、失能评估、定点机构管理等配套文件,提前完成信息系统调试;二是提前启动护理服务人员培训、定点机构培育,确保制度实施后服务供给充足;三是通过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明确长护险是家庭照护的补充而非替代,引导形成家庭、社会、政府责任共担的共识。
长护险制度事关失能人员生活尊严,事关千万家庭幸福。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制度按时落地见效,切实缓解失能家庭照护负担,为幸福洛阳、健康洛阳建设筑牢保障基础。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