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若干措施》的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1.《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2026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明确要“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定房地产市场决策部署,努力化解房地产结构性矛盾,进一步释放改善性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通过集中分析全市房地产市场形势,深入调研29家重点房地产企业,在充分学习外地市先行做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若干措施》。
2.《若干措施》起草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主要突出以下三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市房地产主要指标“四降三升一分化”(“四降”:土地供应降、新房供应降、新房销售降、住宅价格降;“三升”:改善性需求日渐提升、现房销售占比快速攀升、二手房市场活跃度连年上升;“一分化”:住宅与非住宅库存结构严重分化)问题,精准谋划破题举措。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围绕“合理控制增量、优化调整存量、着力提高质量”要求,在做优土地要素、盘活存量资源、提高供应质量、促进住房消费、防范房地产风险等方面,统筹谋划考虑。三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照国家和省级层面规划和土地、开发、财税、金融等最新房地产政策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3.《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若干措施》共5个方面。一是在做优土地要素方面。通过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起始(叫)价,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中符合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正面清单的视为符合详细规划,对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公建设施、抬板式住宅架空平台下方停车及公共空间等不计容,降低企业开发成本,增强企业拿地摘地意愿。二是在盘活存量资源方面。通过支持商改住,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支持老旧小区“自主更新” “原拆原建”,盘活存量闲置资产,推进房地产项目持续开发。三是在提高供应质量方面。通过开展“好房子”建设、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引导房地产项目开发好产品、提供好服务,满足市场上日益增长的改善性需求。四是在促进住房消费方面。通过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探索发放“房票” “租房券”等,持续促进住房租房消费。五是在防范房地产风险方面。通过常态化推送“白名单”,加大“白名单”整改修复力度,做好“白名单”贷款接续,鼓励金融机构给予合规房地产项目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简化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审批流程,纾解房地产项目资金压力,有效防范房地产风险。
4.《若干措施》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本措施仅适用于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伊滨区。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其他县区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或者出台促进本地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政策执行期间如与国家或者上级政策不一致,以上级政策为准。
5.有问题如何咨询?
答:有疑问可向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咨询电话:0379-63938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