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回应关切

洛阳公租房咋申请?满足这些条件就能线上办理

发布时间:2026-09-11来源:洛阳网

分享:

  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称:洛阳公租房咋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回复:洛阳公租房申请需满足以下几种情况。

  本市中心城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本市中心城区户籍;

  2.城市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户籍为城中村的需提供无宅基地证明;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

  非本市中心城区户籍在洛稳定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市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2.在洛阳市城市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连续交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持有洛阳市有效期居住证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洛阳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

  2.城市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一年内累计交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

  1.申请家庭已在本市享受过拆迁安置房、经适房、房改房的不再享受公租房保障(因重大疾病或家庭重大变故等不可抗拒原因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外);

  2.申请家庭购有10万元(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以上非营运车辆或2台以上机动车辆;

  3.申请家庭在本市名下有或在公司里担任理事、监事、股东等;

  4.曾恶意占用公租房、恶意拖欠租金被起诉或已经被强制清退的。

  现公租房实行网上受理申请,可在手机支付宝搜索“豫事办”小程序里进入“一件事专区”找到公租房申请。如无法自主网上申请的可携带证件资料到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受理。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6327196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