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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医保办〔2026〕56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1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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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3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牛莺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中医日间病房试点向县域扩容的建议》已收悉,经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目前中医日间病房开展情况

2023年1月,市医保局与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我市的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试点工作。将洛阳正骨医院、市中医院等8家公立医院纳入试点,范围覆盖市、县两级,包含三级、二级及一级医院。

中医日间病房共开展 42个病种,157个治疗方式,涵盖骨科、妇科、儿科及神经内科。中医日间病房按一次普通住院结算,不连续计起付线,床位费、护理费按照现行标准的30%收取。药品、检验检查费之和占总医疗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15%,药品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不超过10%。

2025年我市中医病房结算累计11504人次,其中职工7177人次,居民4327人次。医疗总费用3988.9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2823.34万元。总体报销比70.78%,其中职工75.1%,居民61.82%。总体降低了患者自负比例,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也节约了医保基金。

二、有关建议的答复

省医保局、省卫健委于2023年7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豫医保〔2023〕8号),指导意见中提出,“试点机构主要包含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具备中医住院诊疗条件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具备中医日间病房所需住院病区、实施中医治疗相关诊疗场所和设备,具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医师和护理人员。试点医疗机构范围按照“统筹兼顾、试点先行、总结推广”的原则,逐步在所有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付工作”。

市医保局会对中医日间病房试点过程中的医疗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情况进行详细评估,依据中医日间病房政策和协议,开展中医日间病房专项检查。后续也将根据检查情况和运行评估情况,调整制定中医日间病房政策、完善协议,根据省医保局的统一安排,扩大中医日间病房实施范围。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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