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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6〕14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21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6-00109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栾川县2026年度第八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6〕142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栾川县2026年度第八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栾政土〔2026〕5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石庙镇龙潭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9050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0274公顷、林地0.877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栾川县2026年度第八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0.0274公顷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附件:栾川县2026年度第八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6年9月1日              


附  件


栾川县2026年度第八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
总面积

农  用  地

合计

耕地

林地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旱地

乔木林地

栾川县共计

0.9050

0.9050

0.0274

0.0274

0.8776

0.8776

集     体    土    地

石庙镇小计

0.9050

0.9050

0.0274

0.0274

0.8776

0.8776

龙潭村

0.9050

0.9050

0.0274

0.0274

0.8776

0.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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