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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6〕14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21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6-00108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宁县2026年度第五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6〕143号


洛宁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洛宁县2026年度第五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宁政文〔2026〕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洛宁县赵村镇中沟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林地1.0688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宁县2026年度第五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附件:洛宁县2026年度第五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6年9月1日              


附  件


洛宁县2026年度第五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合计

林地

小计

乔木林地

竹林地

洛宁县合计

1.0688

1.0688

1.0688

0.0264

1.0424

集
体
土
地

赵村镇小计

1.0688

1.0688

1.0688

0.0264

1.0424

中沟村

1.0688

1.0688

1.0688

0.0264

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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