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汝阳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6〕144号
汝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汝阳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汝政文〔202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三屯镇三屯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817公顷集体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汝阳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2.0817公顷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