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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23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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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老城区人社局已受理,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核实。现答复如下:工作人员已与您本人取得联系,已告知您可以到就业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补贴是对已经人社部门认定,且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补贴的,您本人表示已知悉。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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