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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医保办〔2026〕58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3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1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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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364号

提案的答复


韩晓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提案》收悉。提案紧扣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深刻分析了失能群体照护痛点,从制度设计、产业培育、人才支撑、智慧应用四个维度提出的建议,站位高远、针对性强,为我们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河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建议进展情况

(一)制度框架已基本成型,落地路径清晰明确。您提出的“明确参保范围、多元筹资、失能评估、待遇支付”等基础制度建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厅字〔2025〕19号)及省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决策部署,洛阳市拟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纳入我市长护险建设核心方案:一是分步覆盖安排。已将长护险列为全市重大民生改革事项,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工作专班,细化“先职工、后居民”实施路径,确保2026年底前全面启动覆盖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长护险,2027年推开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护险;二是筹资机制设计。拟参照省级基准费率0.3%设定,单位、个人各承担0.15%;退休人员个人承担0.15%;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按1:1配比,起步阶段按0.15%执行,5年内过渡至基准水平;同时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缴纳长护险费用;三是待遇保障标准。起步阶段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职工基金支付比例约65%-75%(居家护理倾斜)、居民约45%-5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本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动态调整;对18岁以下未就业人员随监护人参保免个人缴费,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体给予缴费资助;四是评估与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失能等级评估标准,首次评估费用由基金支付;同步拟定失能评估、定点机构管理、经办规程等配套文件。

(二)产业与人才支撑同步布局,服务供给体系逐步完善。针对您提出的“壮大银发产业、强化人才支撑”建议,我们已联合民政、卫健、人社等部门协同推进。鼓励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申请长护险定点,支持提供机构、社区、居家三类护理服务,建立“日常考核+年度评估”动态管理机制。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联合人社部门将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动在洛高校护理相关专业深化产教融合,完善护理服务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与激励机制,加大护理人员培训;智慧监管方面将搭建长护险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服务过程、费用结算、质量评价全流程线上监管,同步探索智能监测终端在居家护理场景的应用。

(三)部门协同机制已建立,基金安全监管持续强化。您关注的“多部门联动、基金安全”相关建议:后续将建立医保部门牵头,财政、民政、卫健、税务等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经办环节拟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同时构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大数据监控”监管体系,严守基金安全底线。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我市长期护理保险核心政策文稿待省文件下发后进行最后论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完成信息系统调试、护理服务资源培育和全覆盖政策宣传,确保制度如期落地、取得实效,切实减轻失能群体家庭照护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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