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办 文件编号: 洛政办〔2014〕95号 发布日期: 2014-12-16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C0001-0302-2014-00093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2014年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减负担增效益
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49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14年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减负担增效益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924       
 
洛阳市2014年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减负担
增效益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市政府决定充分利用2014年后几个月时间开展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减负担、增效益百日攻坚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4年以来,我市以提速增量、提质增效为目标,着力推进开放招商、服务企业和优化环境等重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工业经济运行延续了20139月份以来趋稳回升的态势。但受市场需求持续低迷、重点工业品价格下降、企业开工率不足及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工业经济整体趋稳的根基仍不牢固,运行下行压力较大。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将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2014年后100天左右时间,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跟踪落实,力争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1%左右。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工业经济运行协调力度
1.开展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减负担、增效益百日攻坚督导服务活动。全市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减负担、增效益百日攻坚督导服务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统计局等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组成5个督导服务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牵头。市金融办、公安局、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洛阳银监分局、审计局、规划局、环保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监察局(优化办)等单位人员参加,分赴相关县(市、区)进行督导服务。
2.建立主要单位运行分析协调机制。一是建立主要单位工业经济运行周例会制度。每周一下午召开由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减负担、增效益百日攻坚督导服务组各牵头单位参加的碰头会,对相关县(市、区)、重点企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新举措、新办法进行碰头,并及时上报主要市领导。二是建立工业运行协作机制,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各相关单位每月10日前将上月重点监测数据发至市工信局指定邮箱。其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监测30户中小企业生产、效益数据及主要工业品价格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监测50户重点工业企业数据;市统计局负责及时通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增速情况、工业投资增速情况;市金融办提供金融运行情况。市供电公司负责通报月度及累计工业用电量情况;三是集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各督导服务组每周及时将收集到的企业反映问题进行汇总和分类。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市、区)政府进行交办,并跟踪问题落实情况;凡属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共性问题,统一汇总和分类,上报市政府协调解决。
(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内部管理
1.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一是认真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洛政201345号),工信、财政部门充分利用好每年3000万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用于全市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贴息和补助;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在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中聘任工业行业技术改造专家,建立全市工业技术改造专家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做好全市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筛选评审工作;市科技局牵头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推进项目、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和产学研投入;支持企业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高新技术领域建立研发创新平台,提高企业主导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二是企业要主动进行技术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同时,要更加注重促进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和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更加注重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2.进一步支持企业管理创新。一是支持企业加快内部改革,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模式创新,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利用市场倒逼机制,支持骨干企业调整发展战略,加快由单一制造型企业向制造服务综合型企业转型,由传统型企业向高端智能型企业转变。二是引导企业进一步创新管理,确定发展目标和路径。围绕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深入调研了解当前我市企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企业间互相观摩、学习,集中破解当前企业管理创新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企业内部挖潜,提升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营销管理水平。
(三)搭建银企、用工、产销对接服务平台
1. 市金融办牵头分行业、分区域组织银企对接。通过到企业调研、召开协调会、对银行现场督导、当面约谈等方式,了解重点企业融资需求,及时帮助协调解决;认真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7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洛政〔2013103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市财政局进一步改进全市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指导意见》(洛金办〔201334号)等指导性文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创新推出多种融资服务产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搭建用工培训平台。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技能人才联合培养,鼓励院校与企业开展订单式等形式合作培养,共建实习基地和实训基地;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 适应企业用工需求,坚持“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相结合,为企业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引导企业在职职工参加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学制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搭建工业产业产销对接联动平台。分行业、分领域深入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广泛开展技术对接、产品对接和信息交流活动;指导企业不定期开展“一对一”、小范围、有针对性的产销对接活动,推动产业链产销对接常态化。
(四)引导企业开展以商招商
1. 强化激励引导。市商务局认真落实《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强开放招商的意见》(洛发〔20138号)、《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中介招商引资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办〔201346号)等激励政策措施,对引荐境内外客商投资符合我市重点鼓励产业项目的境内外商协会和各类经济组织等中介机构、社会引荐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积极为我市招商引资。
2. 组织企业开展招商。一是有关部门在参加重大招商活动和小分队外出招商活动期间,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充分发挥企业的人脉优势、市场优势和资源优势等,开展专业招商活动,提高招商实效性。二是实行市县两级领导分包推进制度,定期深入项目现场,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企业实施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形成二次招商效果。
(五)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1. 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发改、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将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建立企业周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市公安局、优化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各负其责、落实责任”的企警地共建治安环境长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利益矛盾,妥善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严厉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各类违法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开展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减负担、增效益百日攻坚活动是做好今年后几个月工业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统一思想,勇于担当,形成同心同力、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迅速形成攻坚高潮。
(二)明确责任。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行动方案,研究出台具体措施,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同时,尽快排出重点服务企业,跟进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强力推进、抓出实效,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督导组每月25日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工信局,每月推荐工作情况较好和较差的典型各2个(包括县市区、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市工信局将上报市政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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