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公文种类: | 洛政 | 文件编号: | 洛政〔2021〕31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
发文机关: | 洛阳市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C001-0471-2021-0104 |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阳市向县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
权限的通知
洛政〔202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以放权赋能改革增强活力,充分调动县区积极性,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向县区下放334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现将《洛阳市向县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站位全市大局。市政府各部门要立足全市发展大局,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有序推进权限下放,激发县区发展活力,形成以县区为主体的发展格局。
(二)要做到放管结合。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下放权限,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权限下放具体方式、配套措施等;加强业务培训,帮助县区工作人员提升履职能力,确保权限“放得下”。各县区政府要主动与市直部门对接沟通,做好承接事项的队伍、机构建设,通过内部挖潜、职能整合、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确保权限“接得住”。
(三)要优化放权效果。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统筹,准确把握权限下放基本条件,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要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市与县区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到左右衔接、上下对接、有序顺畅,市政府将建立改革效果评估机制,对没有达到放权效果的,及时进行整改和督促。
(四)要加强后续监管。各有关部门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厘清省、市、县三级监管职责边界,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实行下放审批事项智能化、全过程、穿透式监管,杜绝推诿扯皮和监管真空。
附件:洛阳市向县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