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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 落实国家、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要求,结合“放权赋能” 改革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洛阳市 政务服务事项在《洛阳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 第一版)》基础上,新增62项,取消4项,涉及调整部门为市 人社局、卫健委、公安局、民政局,请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事项 认领发布和取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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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第二版).pdf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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