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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分层分类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28来源:洛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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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意见》确定了需要救助帮扶的低收入人口范围并按困难程度进行分层,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

《意见》提出,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通过多种方式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开展跨部门信息比对,实时监测发现低收入人口的困难风险,分类处置预警信息。

《意见》明确,要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完善专项社会救助,包括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司法救助、困难职工帮扶等专项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依法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此外,《意见》还对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做好其他救助帮扶、鼓励开展慈善帮扶等作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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