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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14来源:洛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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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洛阳市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编制目的是什么?

为建立健全洛阳市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规范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防范化解全市尾矿库安全风险,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预案》编制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洛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3人以上死亡(包括失踪),或者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以上”包含本数)。

四、《应急预案》中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是怎么分级的?

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四个等级

①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Ⅱ级):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较大事故(Ⅲ级):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Ⅳ级):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体系是什么?

建立‌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组织作为先期处置主体纳入属地体系。‌‌

‌市级指挥部‌:由市安防委主任任指挥长,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启动Ⅰ、Ⅱ、Ⅲ级响应时,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治安保卫、信息舆情、善后处置、技术资料、后勤保障、专家组9个工作组。

‌县级指挥部‌:负责Ⅳ级响应的组织研判和启动。

‌现场指挥部‌:Ⅲ级以上响应时设立,指挥长由市委、市政府指定负责同志担任。‌‌

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市气象局、中国移动洛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洛阳分公司、中国电信洛阳分公司、相关县区政府等市安防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事项。

六、《应急预案》中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是怎么响应行动及快速反应?

市级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四级,Ⅰ、Ⅱ级由市级研判提请省级启动,Ⅲ级由市级启动,Ⅳ由级县级启动。事故按等级分级应对,上级接管后下级配合,涉及两个以上县的跨区域事故由属地监管县指挥,市级协调支援。

尾矿库事故发生后,企业1小时内上报,应急部门2小时内逐级上报,落实初报、续报、终报信息报告制度;市县及企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事发单位与属地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按事故等级启动应急响应,分级负责、协同处置,及时管控险情、疏散安置、抢修保障、发布信息;险情消除、人员获救后终止响应,并按规定开展事故调查与评估。

七、有问题如何咨询?

如对《应急预案》有任何疑问或需了解政策细节,欢迎致电咨询:0379-868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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